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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20 08:04:28点击次数:19334次
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 推广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消息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各市住建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和《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省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和2018年度已复查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18~2019年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建设工程。 2.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各市按照《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各市上报的项目经省厅组织审查通过后,确定为以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工程。 各市在5月17日前将本地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和《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电子文档报辽宁省建筑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已复查项目评审工作 1.评审范围 已完成《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新技术应用示范内容并经省厅复查的目标工程。 2.评审要求 申报单位应填写《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书》一式三份(附件三),编制评审材料两份,评审材料应根据《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写,制作时长10分钟以内、有配音和能自动播放的新技术应用演示DVD光盘两张。 经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所有参评工程形成汇总名单(附件四)与上述材料一并于4月26日前报辽宁省建筑业指导服务中心。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除DVD光盘电子版)发到邮箱。 三、其他事项 1.省厅定于11月份对参加2019年度评审的目标工程进行复查。各地将本地区2019年参加评审的目标工程汇总表(附件五)于10月14日-18日报辽宁省建筑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查工作以审阅相关资料和检查实体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需准备目标工程的PPT和内业资料。 2.各市于4月19日前将各市负责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到辽宁省建筑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下载网址:http://zjt.ln.gov.cn/ 。
附件:1.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2.2019年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汇总表 3.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报书 4.2018年度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参加评审工程汇总表 5.参加2019年度评审的目标工程汇总表
附件地址:http://zjt.ln.gov.cn/tfwj/wjtz/201904/t20190412_3466077.html
联系人:丁波 电话:024-85630095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 邮编:110021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